现将结构制度中一些关键性的问题,详为考订如下:
(一)底面厚度
琴书中谈面板厚度多笼统而言。唯壹的例外是唐李勉在他的《琴记》中最早提出了厚度的分布:“其身用桐木,岳至上池厚八分或七分半,上池以下后六分或五分,至尾或四分半。”实属难能可贵!其他文献上不谈厚度分布,也可能是视为秘诀,不肯轻传。笔者所藏明益王所制“碧天凤吹”琴,拆修是量得项部面厚五分四厘,中部及尾中厚四分半,周边厚三分四厘;琴底中厚三分六厘,尾中厚三分,周边厚二分七厘。卫仲乐先生所藏仲尼式琴,尾部面板穿一孔,孔的靠弦一侧厚二分四厘,靠边一侧厚二分,可见面板有由中至边是逐渐减薄的。古代的高手制琴不但底、面、首、尾厚度有别,周边与中心也是不尽相同的,这完全合乎现代音响学的原理。
(二)槽腹深度
在宋代的著述中,《碧落子》定腹深为七分,《断琴记》、《斫琴秘诀》和《太古遗音》都小于此制。但传世的唐宋古琴都往往大于此制。如“鹤鸣秋月”腹深八分半,“一池波”腹深九分,“长风”、“飞瀑连珠”腹深八分等。《古琴考》所记:“李公路收雷威百纳琴,云和样,内外皆细纹,腹内容三指。”据此估计腹深当在一寸二分以上。说明古人也曾有加深槽腹的创制,很有参考价值。槽腹的深度决定着共鸣箱的大小,从音量的角度来考虑,槽腹不宜过浅是可以肯定的。唐琴因为弧面圆,琴体厚(如张越琴厚二寸三分,“一池波”后二寸一分),侧槽腹自然较深。
(三)纳音
文献称此法自唐代雷氏始。《苏东坡笔记》云:“雷琴独有余韵,应指反复噫喑不已。蜀僧有省涓者,欲求其所以然而不可得,乃破其所藏雷琴求之,声出于两池之间。当两池处其背微隆,仅若韭叶然,声欲出而隘,裴徊不去,乃有余韵。此最不传之妙”。这是对纳音的最早论述。顾恺之斫琴图之中上方槽腹图中,所见二条深色隆起,似为纳音形制。至于纳音的设置是否自晋代已有,仍需进一步研究。
传世的古琴纳音高低颇不一致。有的古琴,由于几百年间的磨损,纳音多隐而不显。(《苏东坡笔记》所称可能就是属于这种情况,不然纳音从池、沼中即可看到,不必非破琴不可。)但有的琴纳音高,如卫仲乐先生所藏仲尼式琴纳音隆起很高,距底仅有五分。这种高纳音适于面板较薄的琴。笔者所藏“太古遗音”小膝琴,下池纳音系用灰漆作出。修琴时因音浊而剔去,结果琴声混响,散漫不收;后用旧桐木补作纳音,音复清越。可见,纳音并不单是与余韵有关。另外,有的古琴无纳音,但面板很厚而边薄,实际上还是起到了纳音的作用。家姊纪园所弹宋百纳琴,就是这种情况,古琴中亦每见之,不能视为常规。
(四)天柱、地柱
天、地柱的设置自唐代就有了。据(日)林谦三氏的考证:“唐制两柱俱是断面作矩形的(后世制天柱圆、地柱方为规格)”[8]。笔者藏无款小琴一张,琴似为宋物,天柱呈矩形,可能后世亦有此制。自北宋《断琴记》以后的琴书中都载有天、地柱的制度。《断琴记》及田芝翁《太古遗音》载:“天柱圆七分,当三、四徽间;地柱方六分,当七、八徽间”。《碧落子斫琴法》所载:“天柱圆六分,在三、四徽间,若不能求徽定之,则自龙池上一寸二分;地柱方五分,在龙池下一寸五分”。柱径较前二书为小。
据笔者修、造琴经验,柱径过大时,发音闷暗而不灵敏,当以《碧落子》所记为近是。又,古琴天、地柱多有作圆形的(如笔者所藏“碧天风吹”琴即是此制),说明古代琴师从音响出发,已知圆柱传音更好,而不拘于天圆地方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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