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城市群具体范围包括四川省的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除北川县、平武县)、遂宁、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除万源市)、雅安(除天全县、宝兴县)、资阳等15个市;重庆市的渝中、万州、黔江、涪陵、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綦江、大足、渝北、巴南、长寿、江津、合川、永川、南川、潼南、铜梁、荣昌、璧山、梁平、丰都、垫江、忠县等27个区(县)以及开州、云阳的部分地区,总面积18.5万平方公里。
重庆/四川成都食品检验员培训考证囊噶搞-详询圣问技术 张建林老师 V:ststpx134 《134》《1208》《6256》
按照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检验人员,且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同时取得从事食品检验的资质;另根据《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人保部2000年第六号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文件精神,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强调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准入制度,在全社会建立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结构。食品检验人员考核已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从事食品检验人员须持证上岗。为此圣问技术(stspx)特举办"全国食品检验员职业资格鉴定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企业主管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食品生产企业、经销单位、质量监督部门、食品卫生检验部门及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单位中从事从事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粮油及制品、餐饮、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保健食品及食品内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以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农残、兽残及卫生、毒性、微生物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各类食品、化学专业院校的在校学生。
二、培训内容:
按照国家标准大纲制定的要求对食品检验初级、中级、高级技术人员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检验技术及检验操作技能,食品行业的基本的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包括:
食品检验的感官检验技术、食品检验的化学基础 、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食品专业分析与检验技术、化学分析与检验技术、仪器分析与检验技术
食品检验的微生物检验技术 、误差分析与数据处理、食品检验概述
三、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使学员检验水平能达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大纲要求,掌握基本的理论和专业知识,按着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食品检验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要求,取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能持证独立上岗操作。
四、鉴定考核:
食品检验员培训班分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结业后,由质检总局直属csm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stspx技能培训部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长期有效,无需年审,该证书是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
五、鉴定等级:
农产品检测员和食品检验员 考核鉴定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本次鉴定为初级、中级、高级 食品检验员 ,技师和高级技师的考评工作另行通知和安排。
六、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根据申报学员的学历和工作年限确认申报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工(五级1800元/人 ):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食品检验、检测、化验、监测和分析等]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工(四级1850元/人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三级2200元/人 ):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农产品检测及食品检验取样方法
从大批产品中抽样往往数量较多,不便于检测,也不具有代表性,因此必须按照不同样品取样的要求和方法进行取样。
1、固体样品:常采用四分法取样。以肉及肉制品为例,具体步骤是将采回的样品,先切成碎块,充分混匀,然后用绞肉机绞三次(如为粮食等食品,可用粉碎机粉碎三次),将肉糜堆成一圆锥体,压平,通过中心划一“十”字成四等份,把任意对角的两份弃去,余下的两份收集在一起混匀,这样就将样品缩减了一次。如此重复缩分下去,达到所要求的检验量为止。
2、液体样品:如牛奶、葡萄酒、植物油等,常采用虹吸法(或用长形吸管)按不同深度分层取样,并混匀。若样品粘稠,含有固体悬浮物或为不均匀液体,应充分混匀后,再进行取样。
农产品检测及食品检验取样与送样原则
1、注意样品的代表性与均匀性:样品数量应符合检验项目需要,一般固体食品(如肉类、水产品、粮食、酱类、酱油等)为1~2L,小包装食品(如罐头、塑料袋装食品等),250g以上包装的应不少于3件,250g以下包装的应不少于6件。
2、防止取样用具及容器污染
①微生物检验取样必须在无菌条件下操作。取样用具、容器(如铲子、匙、采样器、试管、广口瓶、剪子及开罐器等)必须经过灭菌处理。
②理化检验取样一般使用干净的不锈钢工具,包装常用聚乙烯、聚氯乙烯等,并经HNO3:HCL(V/V=3:1)
③样品如为罐、袋、瓶装食品,应取完整的为开封的原包装;如为冷冻食品,仍应保持在冷冻状态(可放在冰盒或冰袋及冰瓶内),带回后也应冷冻保存。
3、避免人为倾向性:因每个人对色彩、形状、大小、位置等均会有一定的偏见,往往在取样时不自觉的有倾向性。用随机数表可克服这类误差。
4、快速取样与送检:取样与送检的时间越快越好,因样品放置时间过久,其成分易挥发或破坏,甚至会引起样品的腐败变质,影响检验结果。
5、做好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食品品种、部位、数量和取样方法、时间、地点、单位、送检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