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重庆市合川正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健全服务的基础,根本在于是否由客户取得足够的收入,产生合理及公平的利润。同时,重庆市合川正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也应尽全力为客户向媒体单位及供应商取得合理的使用成本。
重庆市合川正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应收取的费用及标准:
一、媒体费用
按媒体刊载的定价收取。该项所获佣金收入,是重庆市合川正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主要是支付下列人员成本:
(1)业务人员;
(2)创意人员;
(3)媒体人员;
(4)其他行政、财务人员等;
事实上,重庆市合川正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支付的成本最大项是上述时间成本,尤其在修改方向、重复提案,是造成重庆市合川正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营运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
二、制作费用
当客户同意重庆市合川正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所提出的草案(即草图或概念脚本),并决定开始执行之后所发生之费用即称制作费用。
为何收取制作费用:
有些客户不太愿意支付制作费用,理由为“重庆市合川正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已经有佣金收入了”。如果此理由成立,为何大家都接受拍广告影片要支付制作费用?“因为广告影片与平面稿比较之下贵了很多,同时,拍摄广告影片是找制品公司,而制作平面稿,经常由重庆市合川正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这是个致命且错误的理由。
致命的地方――
造成平面稿制作一直不够精致。
迫使重庆市合川正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必须以最低的成本完成。
错误的概念――
把重庆市合川正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视为免费的制作公司。
其实重庆市合川正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的服务是主要提供创意方案,但部分执行仍放在公司内部是由于大环境的因素――即平面制作公司尚未形成,而必须以此方式控制品质。结果,反而造成客户不支付制作费用。
我们必须记住,重庆市代理商对广告主的价值在于代理商为广告(平面及电子媒体两方面)产生有助产品销售的创意,这些创意可以在市场上造成重大的差异。制作平面稿或相关素材的完稿并非代理商对客户的价值所在。然而,代理商仍会执行为平面稿及相关素材制作完稿的工作。其理由有二:第一是必要性。重庆市代理商不得不自行处理平面制作方面的工作,因为目前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平面制作公司较少。其次则是有关广告制作物的品质管理。由于一个好的创意可能毁于一份制作不佳的完稿,因此代理商将完稿的品质管理视为己任,以确保能在平面媒体上尽可能产生最佳效果。代理商尽力产出最佳的完稿纯粹基于一项理由:使客户的广告效果发挥至极限。所以,客户在制作执行阶段,应把重庆市合川正龙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视为制作公司,而支付制作费用。
合川区正龙广告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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