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从12月22日起,重庆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取消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并同步调整一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此次改革和价格调整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实现“一取消、一调增、三结合、三实现”,即全面取消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加成;调增部分手术治疗类等医疗服务价格;与疏导医疗服务价格矛盾、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试点等支付方式改革相结合;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这意味着在重庆,市民22日起到公立医疗机构看病,医用耗材按采购价格执行。”重庆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重庆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而减少的收入,将通过调整手术治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补偿。同时,对涉及中医和儿科类项目给予价格政策倾斜。对部分项目如涉及特殊群体、明显高于外省市价格、单次绝对增幅较大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专家论证会以及听证会建议并参考周边省市平均价格采取价格不动、限价或封顶限价等具体处理。
针对本次改革与价格调整,重庆将完善配套措施,加强价格政策与医保政策相互衔接、配套联动:改革医保支付政策,将部分原自费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扩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加快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继续降低虚高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减轻患者费用负担。调整优化大病保险保障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及特困人员大病保险支付倾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