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潼南区消防支队联合区文化委在对辖区一印刷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其未经消防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
检查中,消防执法人员发现华扬印务有限公司未依法到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就擅自投入使用,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此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此,消防人员当即向该场所负责人说明未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当场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尽快将相关资料报送消防部门进行备案。
同时,执法人员向该公司所负责人强调了现在是火灾高发期,作为负责人一定要有消防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消防主体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执法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今后一定认真学习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自觉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并按照有关要求,尽快整理相关材料报送消防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