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申请人的要求((前海公司不可以办理)):
1、应当是合法的工商主体,即事先取得营业执照。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3、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可分为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建立中央厨房或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
(2)、对场地的要求:
1、具备与食品经营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加工和食品加工、销售、储存等场所,保持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和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3、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备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