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日前对辖区内部分农药产品进行了检查,结果发现多数农药产品标签违反了我国农药管理的有关规定。
据检查结果,有86.67%的农药产品标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的有关规定。许多标签对产品名称标注不正确,没有有效成分的中文通用名、含量、剂型,没有以醒目大字标示批准的中文商品名称。另外生产经营企业在标签上擅自扩大或改变使用范围和防治对象。绝大多数农药批准登记的适用范围本来只有1种农作物,防治对象也只有1个,标签上却标注了可适用的农作物有10多种,防治对象也有近40个。有的标签上甚至标明“主要防治由真菌引起的各种病害,能防治各种作物的多种病害”,严重误导了农民对农药的购买和使用。此外,许多农药产品标签对用药量及使用面积的标注不清,比如药与水之比应使用克与千克作单位(克/千克),很多标签上对用药量的标注仅仅是1200~1500,不符合标准的用药量标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