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时候,身边总会发生一些需要打官司,但是又没有钱请律师的人。而在全国都会有法律援助,而在重庆援助的范围比较宽泛。具体包括哪些情况,下面介绍一些具体情况(非刑事案件)。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放心保)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请求保护劳动权益的;
(六)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
(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八)交通事故、医疗纠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产品质量责任事故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赔偿的;
(九)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十)国家和本市规定因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
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代理但没有委托代理人的,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免予审查经济状况:
(一)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二)农民因使用假冒伪劣生产资料(种子、农药、化肥、农业机械等)请求损害赔偿的;
(三)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的;
(四)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其监护人侵害的;
(五)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六)国家和本市规定申请法律援助无需审查经济状况的其他情形。
那么我们向谁申请法律援助呢?一般都是向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中心会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指派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