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构建全覆盖、基本保险、可转移性、可持续性的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尽快实现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支持农村老年人300多万人。为此,我市去年在15个区县开展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截至今年8月底,共参保350万人,成效显著。从年金保险的参考价值来看,也能给其他行业带来很多的启发。
从去年7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包括2400万城乡居民,包括所有农村居民、城镇弹性职工和60岁以上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或退休福利的城镇居民。其中包括养老保险。自去年7月以来,大渡口、南安、万州、潜江、合川、南川、永川、铜南、垫江、武隆、九龙坡、梁平、北北、右阳、巫山等15个试点区县开始受理保险申请,试点面积38%。截至今年8月底,15个试点区县共有350万人,其中中青年222万人,老年128万人。
今年10月1日,我们将在三峡库区和主要城市尚未试验的15个区县,即涪陵、榆中、江北、沙坪坝、渝北、巴南、长寿、江津、丰都、忠县、开县、云阳、奉节、无锡、石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新纳入试点的区县涉及农村户籍人数981万,截至9月10日,已有282万人申报参保,其中中青年177万,老年人105万。
据悉,明年底前,剩下的10个区县也将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实现全覆盖,使农民参保率达80%以上,确保全市农村所有60岁以上老人每月领到不少于80元的养老保险金。
以往政府补贴都是针对特殊人群,而我市去年开始推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补贴范围大幅扩大,将普通参保人员也纳入其中,对参保缴费人员统一按每人每年30元给予缴费补贴。
其中,对年满16岁、不满60岁的参保人员,在个人缴费基础上,每人每年补贴30元,记入其个人账户;对年满60岁以上,且自愿选择一次性趸缴的人员,按一次性缴费年限,每人每年给予30元补贴。该补贴将直接存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而非用于减免缴费,补贴涉及400多万符合条件的普通参保人员,目的在于提高个人养老保险待遇。
在享受基本补贴基础上,四类人还可享受特殊待遇: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增发10元养老金;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月增发10元养老金;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死亡的,将发给一次性死亡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本人死亡时上月基本养老金。同时,对一、二级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其缴纳最低标准100元的保险费,政府将再给予40元补助。
我市去年开始推行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年满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本人不缴费也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比国家每人每月55元的标准高出25元。
以往各类养老保险政策都须补足一定年限的参保费用,而参加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则可不补缴。但60岁以上老人不缴费享受基本养老金也是有条件的,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须按新政策参保缴费,已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也视为已参保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45岁以下人员缴费年限须达15年以上,对45岁~59岁人员,没再设置最低缴费年限,只要求按年缴费,到60岁方可按月领取养老待遇。
为了鼓励45-59岁的人多支付,我们设计了两种方法:第一,无论支付多少年,60岁时直接领取养老金;第二,60岁时,按照上一年的支付标准,一次性领取15年的养老金,以提高养老金的使用效率。继承人个人帐户养老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