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广播网重庆4月9日消息(记者刘湛)记者今天从重庆国税局了解到,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该局决定从2018年7月1日起,在重庆市范围内取消部分普通发票。
此次取消的普通发票有4种:《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3联手工百元版,规格:190mm×105mm)》;《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4联平推电脑版,规格:241mm×177.8mm)》;《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3联平推电脑版,规格:190mm×101.6mm)》;《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1联卷式电脑版,规格:76mm×152.4mm)》。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表示,7月1日起将停止供应上述4种普通发票,纳税人结存的上述4种普通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到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1日起,纳税人不得再继续开具使用上述4种发票,并应当在2018年7月3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上述4种普通发票的验旧缴销手续。
作者: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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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民族广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