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发展再迎利好。昨日,重庆市财政局介绍,日前,我市发布了《支持建设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实施细则》,对确定为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的,按照不超过区县政府投资平台额度,给予每个平台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参加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大赛的,最高可获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实施细则》显示,我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支持对象主要指我市区县政府重点支持的微型企业双创平台,主要包括微企孵化园和微企特色村。
支持标准为对确定为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的,按照不超过区县政府投资平台额度,给予每个平台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每年补助平台数量不超过4个。享受重庆市精品微型企业双创平台一次性补助的,当年内不得申请微型企业孵化平台运营绩效奖励。
申报“双创”平台需要注意这些
1.申报对象应产业集聚培育示范效应明显,主导产业微企在入驻微企中的占比达60%以上;具备孵化微企100户以上的孵化能力;规划入驻微企户数占入驻企业总户数85%以上;有运营管理机构和管理服务团队;有平台运营管理、微企入驻、培育、退出等制度;申报时平台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经营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2.平台的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底前集中申报,经过项目征集、项目初筛、实地调研、行政审查、项目审定、公示公开等流程后,市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额度下达相关区县,补助资金原则上根据进度分两次拨付,当年拨付完毕。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孙琼英